各职能处室、教学单位:
学校2024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于12月23日启动,计划于2025年3月20日之前完成。本次清查盘点资产范围为:学校各职能处室、教学单位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实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,盘出各部门在用(管)资产实际情况和总资产实际情况。实地盘点,“一账一物”确定本部门在用(管)资产实际使用(管)人;清查会计账与资产账,资产账与实际资产情况之间的匹配及差异情况(必要时核实账证情况),清查出具体差异情况,具体差异情况要明确到各部门,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。
具体清查盘点工作安排如下:
1、由第三方盘点公司派人现场对各职能处室、教学单位提交盘点数据清单。
2、各职能处室、教学单位完成现场盘点后,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线下抽查。
3、请各职能处室、教学单位在本部门清查盘点结束后将盘点清单(盘点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)于2025年3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。联系人:李菊、顾安琪;联系电话:0553-5975016
特此通知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4年1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