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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校首批“清廉示范单位”认定结果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01-03

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4年“清廉示范单位”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申报,评审专家综合评定,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(排名不分先后),互联网与通信学院、电气工程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学工部(学生处、武装部)、招生就业处、信息中心为学校首批“清廉示范单位”。

公示时间:1月3日—1月9日。
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纪委办公室反映。

联系电话:0553—5975108;邮箱:jw@ahcme.edu.cn。


纪委办公室

2025年1月3日

联系方式

地址: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:241002
☎ 办公室0553-5975048  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:0553-5975110
☎ 招生就业处:0553-5975116  5975118
☎ 继续教育学院:0553-5976998  597528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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