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度教师、实验系列高、中、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。根据省教育厅教人(2009)2号、皖教秘人(2010)107号、皖教人(2010)1号、皖教人(2010)12号等文件精神,现就申报程序和时间通知如下:
一、 7月8日—9日 申报人个人申请、来院人事处办理申报手续,咨询。
二、7月10日—18日 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、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、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(申报中、初级不填)、诚信承诺书,撰写述职报告,准备教育教学、论文论著及科研材料。
三、7月19日—25日 基层审核。申报人所在系部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,并将所有材料公示3天。根据申报者条件,决定是否向人事处推荐。对原始材料不真实、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,基层单位不得向学院推荐。
四、7月26日—27日 相关职能部门审查。院教务处、科研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教案、教学工作量、论文论著及科研材料。所在系部对申报人进行教学考核、述职报告评议。
五、7月28日—30日 申报人来人事处报送申报材料(包括各种证书、论文、论著、教科研项目等原件及复印件)。
六、8月9日—16日 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。
七、8月18日—24日 学院公示。
八、8月26日 学院将申报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。
附特别说明:
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处口头答复:今年对本科学历且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讲师职称,可推荐特别优秀的教师申报。申报人应提供GCT考试成绩通知单、录取通知书、缴费发票、在读一年证明(已授课程表)等相关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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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7月6日